催眠是個教育過程

催眠是個教育過程

──催眠不是魔法,而是建立在心理學基礎上,並運用人際溝通與影響技術,及行為學習理論而產生的心智變動現象

「催眠引導是個教育過程」,這是我個人理解催眠的一個方式,讓我在幫人作催眠引導時得力不少。

說起來這幾年才比較有這個概念。以前卯起來就操作各種技巧,從漸進式放鬆到比較炫的快速催眠技巧。但越來越發現,重點還是要放在個案身上,溝通觀念、啟發動機,引動意願,比起任何技巧來都要來得重要。

這回應了一個基本觀念,所有的催眠都是自我催眠。(我知道仍然有方法讓非自願的個案進入催眠狀態,不過這裡先討論助人的、教育的、輔導諮商的催眠領域。)

以我去年在台大帶的一個兩天催眠工作坊來說好了,那是個由學生輔導中心舉辦,給教職員參加的校內進修課程。當我看到名單上有教授、副教授、電算中心和理工學院的技工技正以及台大醫院的醫師時,心裡不自覺地浮現「這一班難搞啊!」的念頭。

雖然這是個頗限制的信念,但是有時候一群有知識、長於學術研究和分析批判精神的人混在一起,要進入催眠狀態真是要花些時間的。

果然一開始的團體體驗,大約一半的人進入,另一半則很好奇的觀望,並且逐一分析我帶領的每一段引導詞…(學催眠可以很認真可理智條理,但是「體驗」則不要太過認真、理智、條理。因為,意識心 conscious mind 越作用,無意識的心智 unconscious mind 就越不顯現。)

後來我就用這個概念,說「等一下各位可以選擇讓自己進入某種放鬆的、意識還在但或許是一種清明的、或深沈的的狀態。我個人相信『所有的催眠都是自我催眠』,稍後不是由我來催眠各位,而是由我邀您自行進入,以一些催眠學上證實有效的步驟,讓您逐步地體驗。」

然後將他們分成兩組,一組體驗者,另一組觀察者,排成兩排面對面的位置。以大衛艾爾曼 Dave Elman 的引導法團體帶領體驗組,我說「您有心想要體驗催眠狀態嗎?可以舉個手讓我看看?」「謝謝,您相信『所有的催眠都是自我催眠』嗎?您有完全的主控權,我無法催眠您──當您不想的時候,理解這個概念嗎?」「好。您可以選擇一個觀察的,甚至是分析評斷的位置;也可以選擇一個放鬆的,好玩的、融入想像以及放掉自己頭腦分析監控的習慣,可以嗎?選擇在您。」

然後開始用 Elman 程序的第一步驟,首先是眼皮張不開。『放鬆你眼眶周圍的肌肉,讓自己到達那麼的放鬆,鬆到眼皮要張張不開……』,然後測試,三分之二的人睜不開,三分之一的人一下子就睜開了。我跟他們相視而笑『很好,有些人證明自己可以張開,當然您有完全的主控權,而同時我們來練習讓自己放鬆到眼皮完全鬆弛……;再次閉上,這次讓自己加倍的放鬆,讓自己到達那個程度甚至超越,使得眼皮無法睜開的那樣的放鬆……我知道你完全可以抗拒,但那不是你在這裡的目的。很好,想像著眼睛黏著舒服的眼藥膠水…』再次測試,只剩下一個人張開眼睛,他看到我對他微笑,也看到旁邊的人努力皺著眉頭睜不開眼睛……『嗯,這不是我們要練習的目的,……』

這是一個詭計,那位頭腦很大的學員慌了,在第三次他就進入了眼睛睜不開的狀態了。

換第二組進行就順利多了(因為他們看到前一組睜不開眼睛的樣子,那是個很好的說服 convincer)。一樣是透過這種反覆訓練和教育的過程。一位教授當他最後回來時眼睛仍然睜不開,他一邊掙扎要睜開緊閉著的眼睛,一邊喊著『現在我真的相信我進入了催眠!好奇怪我意識很清醒但為何眼睛就是張不開呢?』我說『好,當你聽到我彈指頭時,眼睛就會自動張開,感覺很明亮,精神很好。』噠~!他眼睛張開了。他順利地讓自己體驗並且學到了進入催眠的解離狀態(意識清醒但動不了被暗示的部份小肌肉)。(這現象就是大衛艾爾曼界定的催眠:避開了批判機制,進入了選擇性的思考。)

這就是我所謂的教育過程,催眠師並沒有魔法,透過觀念的溝通以及動機意願的釐清和激發,讓個案自己掌握他自己,我們只需要遵循著程序,有彈性地回應個案目前走的路徑……。換句話說,進不了催眠,是他自己的責任。(這概念有時候很能應對來挑戰的人─「我沒有能力催眠你,除非你願意讓自己進入」。進入催眠與否不再是催眠師的考驗,而是被催眠者的意願和放鬆度──或放開自我堅持度──的問題。)

事實上,大衛艾爾曼所設計的這四個程序(有的版本說是五個程序),每階段都有「催眠說服者 convincer 」,透過眼睛張不開(小肌肉控制)、手臂抬不起來或僵直放不下去(大肌肉控制)、數字遺忘(心智─意識心的放鬆放空),來讓個案逐層地進入更深更鬆的狀態。當某個階段無法達成,就代表教育過程仍未完成─「催眠者還沒有讓個案『學會』讓自己放鬆到那個層次」。

這樣的方式,往往讓學員在一次最多兩次催眠的練習中,也『學會』了自我催眠。

如果用這樣的觀點來理解催眠引導(再次重申,這只是我個人理解催眠的一種方式),那麼要把個案帶入催眠狀態很難不成功(事實上當個案有意願求助於你的時候大概都沒問題了)。而有些好奇的,想來看看的,想來踢館挑戰的,或是腦袋裡頭裝了一堆知識概念或是對催眠有刻板印象的,只要引入這「教育過程」的概念,大都能有助益。

而若以這樣的「教育過程」的概念,那麼催眠誘導和深化法的例子就不勝枚舉。像是甩手下放 (drop arm)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曾經教學員單純只用這種方法來做誘導和深化─不斷地丟個案的手臂掉到他的腿上,讓他不斷地放鬆更放鬆,直到進入夠深度的可以工作的階段 (working state)。三次握手法也是個很好的例子。重點在於之前的說明:「我將握你的手三次。第一次握的時候,你的眼睛將會越來越疲倦,很想睡覺,想要閉上…讓它發生;第二次我握你的手的時候,你的眼睛就想閉起來,讓它閉起來…讓它發生;第三次……。瞭解嗎?(等待個案點頭,同時偵測他的表情訊息,得到同意、有意願並且信服的訊號)『你要它發生,同時也看著它發生。』好了,或許有人會說,萬一他不同意或是故意搞鬼怎麼辦?那就回到最開始的前置會談 (prt-talk),那更是「教育工作」要進行的地方─溝通觀念、確認意願。

三次呼吸法也可以用類似的概念來理解。當你讓個案每次呼吸時,都要去鼓勵和強化他的放鬆度,「好,很好,更深」這種鼓勵也可以是非語言的訊息像是眼神讚許或是你同步放鬆的肢體。當他三次呼吸完還沒有足夠放鬆怎麼辦?「很好,是不是發現你比之前更放鬆了?就是這樣。你做得很好。再來三次的呼吸,你會發現你比剛才更放鬆加倍。開始。」十足的訓練過程,不是嗎?讓他「練習」到能讓自己進入你認為足夠的深度,然後開始工作。

教育、訓練也可以是非口語的。像是手臂漂浮技巧,催眠者用自己的手很慢地、輕輕地,配合著對方的呼吸(吸氣時),撐扶起個案的手臂。讓個案的身體(那隻手臂)學會了自己漂浮在空中。

由此觀之,一個精熟的催眠師,只要秉持著「催眠工作是一個連續的教育溝通過程」的觀念,引導個案時敏銳觀察與彈性調整,讓「個案自己催眠了自己」並非難事。

「催眠師是個教育者」,以及「讓個案自我催眠」的概念,我們將以最後這段附錄─大衛艾爾曼的話來總結。並以此文向這位大師致敬。

附錄:
這兒提一下大衛艾爾曼(Dave Elman)這位宗師的觀點。在他的經典大作Hypnotherapy上他的序文裡有一段。

(以下摘錄與簡譯)
根本沒有所謂催眠師這檔子事。作為一個操作這項工具(催眠)的人,你所能做的就是,指示(show)個案如何從正常的清醒狀態或者是睡眠狀態跨越門檻進入一種被稱為催眠的特定的心智狀態。
你並不是催眠個案,而是他自己會催眠自己。也是說,我們所使用的暗示對任何被催眠者來說,並沒有『魔力』。比起『催眠師』這個辭更精確的用法應該是『催眠操作者』。作為一位催眠操作者,你教導被催眠者如何去達到出神狀態(或是其他狀態,……)(As the operator you teach the subject how to achieve the trance state…)。接著,如果被催眠者願意,你就激起他的想像力—開始行動。……但是,再說一次,……


我之所以要強調『如果被催眠者願意』這幾個字,是因為同意是必要的。除非被催眠者願意接受你給的暗示,否則你下的暗示是沒用的。在催眠中的任何時刻、任何深度或階段,被催眠者依然擁有完全的選擇性。因此,被催眠者只會對他覺得合理及他喜歡的的暗示做反應。

 

(凌坤楨作品,引述或轉載,請註明出處及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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